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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

标签: 一级建造师

2020-02-21 22:09:08

不少考生拿到期待已久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后不知道如何注册,有的甚至放在手上超过了3年了,却不知道什么是继续教育。在此,360建筑网小编给各位朋友总结下一级建造师挂靠初始注册相关内容。

一级建造师挂靠初始注册.jpg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3年内满足修满继续教育课时);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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