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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代办威宁县房地产开发资质新办及升级

发布时间:2019-03-05

资质代办信息
详细说明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三级资质条件中的第1、5、6项。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服务热线:qq:99367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