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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新设立公司注册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

发布时间:2019-04-10

资质代办信息
详细说明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联系电话:18786664028
服务热线:qq:99367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