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更贴心服务代办荔波县房地产开发资质新办

发布时间:2019-04-17

资质代办信息
详细说明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三级资质条件中的第1、5、6项。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服务热线:qq:993673378